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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通知
2020-11-03 11:12  

系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和学风的形成,现就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指各级团组织及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相关学生组织举办的,以学生为主体参加的文化、体育、艺术、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活动审批

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贯彻“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须经院团委或各系审批后方能组织开展活动。

1.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举办以下校园文化活动,须报院团委审批后开展:

1)各系举办跨系或跨校的活动。

2)举办活动涉及冠名“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称的全校性活动。其中包括两类:一是院团委主办、系团总支或院级学生组织承办的全院性活动;二是各系团总支或各级学生组织面向全院开展的活动。

3)邀请校外人员在院内举办演出、讲座、报告等活动(专业学术讲座或党组织主办的讲座类除外)。

4)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

2.各系申请举办院级活动须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院级)》(详见“团委”网站下载专区),并附活动通知活动海报策划方案,在活动开展前一周的周四前报院团委审批。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院级学生组织活动申请表、活动通知、活动海报、策划方案等资料直接报送院团委相关指导老师审批并备案。

3.各系主办的面向本系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应报系级党组织审批,并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备案表(系级)》发送到院团委邮箱ytwjtw123@163.com(详见“团委”网站下载专区)。

4.各系学生会主办的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会院级活动申请表》,并附策划方案,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前报院学生会审批;在活动开始前一周的周一前发送至学生会秘书处wenjingxyxshmsc@163.com

5.各学生社团主办的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需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社团活动备案表》,并附策划书及相关备案材料,于活动举办前一周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并报送院团委审批。

三、工作要求

1.活动组织单位应精心策划活动主题,突出教育意义,一般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举办活动。除专门针对特定群体组织的专题报告、讲座外,一般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活动。

2.加强对活动宣传的管理,杜绝影响文明校园建设的宣传品、宣传形式的出现,横幅、海报、展板等宣传用品须注明制作单位与时间,已签名的条幅一般不得悬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除。

3.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活动策划、总结、照片、视频、媒体宣传等资料的存档报备工作。经由院团委审批的活动相关资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发送到邮箱ytwjtw123@163.com4.学生会与学生社团规范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未尽事宜,院学生会与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说明。

4.为更好地统筹校园文化活动,院团委于每周一在“团委”网站发布一周院级活动预告,扩大活动宣传。

5.各系团总支、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规范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规范报备。该工作开展情况与所报送资料作为我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的基础数据。

联系电话:0535-6915043。


                                       共青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烟台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院级).doc已下载
附件【烟台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备案表(系级).doc已下载
附件【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会院级活动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社团活动备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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