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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我为共青团代言”活动的通知
2019-04-17 12:15  

各系团总支:

五四临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团委特开展“我为共青团代言”活动,以发掘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集体、个人、先进典型及事迹,为文经学院共青团代言,并推选代言人在五四表彰中发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值得全院推广。

    评选内容及要求:

  2. 最美团支书:专业排名前二分之一,无挂科、无违纪情况;积极帮助同班、同专业同学;所在班级、专业学习成绩好、氛围浓;至少参加过一期院级团校培训。

  3. 科技立项类: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励,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4. 社会实践类: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励,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5. 见义勇为类:有见义勇为,受到过相关表彰的优先推荐。

  6. 志愿服务类:发言要求:演讲人形象气质佳;内容贴合实际,真实感人;主题明确;浅谈对大学生收获意义;可持续性发展及未来规划。

  7. 其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可提交一份文字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部分评选内容评选要求参照下级文件夹要求。

  8. 申报名额:不限名额,自由申报。

  9. 时间

    各团总支负责人将材料汇总后,电子版上报至院团委(最美团支书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twmishuchu@126.com,其余文件电子版材料分类打包发送至xcbdlm@163.com将评比材料纸质版(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报至院团委值班处(报名表需加盖系团总支公章),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上材料于4月17日(下周三)前上报。

    关于开展2019年“我为共青团代言”活动的通知(1) (1).zip

共青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团委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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