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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向见义勇为好青年陈铭鑫学习的倡议书
2019-05-25 21:12  

连日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陈铭鑫,在行凶者持斧行凶,危害群众生命之际,奋勇冲出,保护群众的义举迅速传播,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文经学院团委向全体团员青年发出向见义勇为好青年陈铭鑫学习的倡议。

陈铭鑫同学在他人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她获评“德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体现了当代优秀青年的高尚品德和见义勇为的精神,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文经学院团委向全院青年发出以下倡议:

一、向陈铭鑫学习见义勇为的高贵品质。陈铭鑫同学在暑期兼职时遇歹徒行凶,在周围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砍伤的情况下,陈铭鑫挺身而出和行凶者搏斗;她用胳膊护住了受伤人员,自己连挨三斧头,直到行凶者被制服并带走。陈铭鑫同学虽然是一名女生,却在危机时刻勇敢地站了出来。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要学习这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用自己的力量奋力保护他人生命。

二、向陈铭鑫学习弘扬社会正能量、正直勇敢的率真性情。“我在学校接受老师的教导,要做一个正直勇敢,对社会有用的人。”陈铭鑫这样说道。当代青年不仅要为自己的美好人生而努力奋斗,更应该为集体做出力所能及的奉献。我们应学习她正直勇敢的性格,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代的新青年。

三、向陈铭鑫学习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秀品德。陈铭鑫提到,在家庭里,父母严格要求她在平日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公民职责。全院青年应以陈铭鑫为榜样,在学习和经验中明确自身定位,多做奉献社会之事,努力去实现人生价值,争做高尚道德情操、优秀时代新风的践行者和发扬者。

陈铭鑫的先进事迹,再一次证明了我院广大青年是值得信赖、能担重任、大有可为的一代。作为文经青年的优秀代表,她的先进事迹更是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立志成才、奉献社会、向善向上的重要精神力量。让我们以陈铭鑫为榜样,将美德传递,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模范的实践者!

共青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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