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学习“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精神内核,7月12日,文法学院垚垚致远社会实践队在系主任吴淑霞老师,以及张乐乐、张晶、沙家辉三位法学老师带领下,赴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调研,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法律职业使命展开交流。
实践队成员同框,定格收获与成长
现场直击:一站式平台展现调解实效
在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主任曲主任的引导下,实践队参观了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和调解工作站。现场通过案例展板、流程演示等形式,直观展示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解纷路径。队员们就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例的调解技巧与律师们展开互动,深入了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制度运作细节。曲主任还提到,调解工作在古今中外都占有重要地位,如古代西周就有“调人”之职,国外美国的ADR机制也体现了调解的价值,调解不仅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还能让当事人对“公平正义”有更真切的感悟。
实践队成员共研调解案例,老师同步讲解专业知识
深度对话:律师“调解经”传递职业信仰
座谈会上,曲主任结合20余年执业经历指出,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当前民商事案件量激增且有大量堆积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曲主任畅谈激活基层调解效能的见解
曲主任对于法律工作者投身激活基层调解效能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强调,律师调解需兼顾“法律诉求”与“真实诉求”,通过挖掘证据弱点、捕捉诉点变化,实现情理法融合的“动态平衡”。“调解不仅是结案,更是对人三观的校准。”曲主任提出,壮大调解队伍需吸纳民间智慧,“朴素价值观往往成为破局关键”。调解工作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办案经验,还要关注心理疏导,通过“三员三法三点”做好调解工作,实现多赢局面。
互动交流、共促学习
未来展望:知行合一,继续奋进
此次实践系文法学院强化新法学思维、深化校所合作的重要举措。队员们纷纷表示,活动颠覆了“诉讼至上”的惯性认知,更深刻体会到“天下无讼”的职业终极使命。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队员的法律思维水平,激发了投身法律职业的热情与兴趣,并进一步明晰了法律从业者应秉持的信念,实现了职业观与学习实践的深度结合,意义深远。
同学们驻足标语前,研习法学思想,体悟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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